2018年5月22日,我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干警利用半天的时间赶赴昌果乡、岗堆镇派出所检察社区矫正工作。
昌果乡、岗堆镇的4名社区矫正人员按照规定接受了检察。我院干警通过档案检查、了解派出所工作情况、集中教育等方式,掌握了两镇派出所现阶段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。通过检察社区矫正人员档案和近况,详细了解了社区矫正人员在定期报到、特殊节点按规定报到、学习劳动、思想汇报和请(销)假等方面的情况。
通过此次检察派出所提出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不明确,致使该项工作难以开展,且他们对社区矫正工作缺乏热情和主动性,同时还存在相关部门之间缺少牵头协调,工作中存在推诿现象。
针对出现的问题,作为检察机关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做好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,明确监督的任务和职责,找准检察监督工作的切入点,按照《关于加强和规范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》、《人民检察院监外执行检察办法》等要求。结合社区矫正工作的特殊性和实践中的新情况,做到社区矫正中检察监督既符合原则性又体现灵活性。检察机关将以新刑诉法为依据,继续主动做到事前监督、事中监督、事后监督“三个同步”,拓宽监督范围,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,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执行全过程和各环节的监督,进一步增强监督的实效性。